| 民政部将修订社团登记条例加强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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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0 16:4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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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要商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出台《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
例》,充实实体性规定,增强可操作性,适应变化发展的形势。”这是民政部今天在京举行的全国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提出的要求。
民政部要求,要加快民间组织法制建设,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明确职责,切实加强立法调研、起草和修订工作。有些立法要先制定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地方再出台法规和实施细则;有些立法可以先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实验取得经验后,出台地方性法规,进而推进全国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地方可对发展迅速、亟待规范的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等先制定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使之健康发展。 民政部提出,对民间组织要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制度,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不久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对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其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制定相应具体办法,把这个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民政部提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克服重登记、轻管理的倾向,把加强监督管理摆到重要地位,加强行政执法,通过公正、及时、有效执法,树立法律法规权威性,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有进有退的常态机制,对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和非法组织,该处罚的要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可向社会曝光,对于触犯刑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建设,民政部要重点研究制定《民间组织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使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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