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与诚信联盟”活动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南都基金会、基金会中心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基金工作研究分会、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公益时报、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企业责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共同发起,得到企业界和公益界的支持,活动性质是企业和公益机构自愿参加的社会责任与诚信活动。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企业和公益机构已经开始各自主动承担起了相关的社会责任。一方面绝大多数企业在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实现股东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并且积极介入社会公益事业。另一方面,众多公益机构也在扶贫、教育、环保、社会救助等领域努力开展工作。2008年汶川地震以来的历次重大灾害性事件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企业和公益机构联手救援的身影。
但是近年来也出现了不少负面现象,比如,一些企业侵害了所在社区居民的利益,或者罔顾员工和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而一些公益机构则以行善之名行敛财之实。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问题频发,诸如环境污染、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土充洋、滥用善款、公益慈善机构商业化等问题屡屡见诸报端,这些事件使得企业和公益机构的社会责任与诚信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由于企业和公益机构在经济领域和舆论领域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他们出现的这一系列有悖于社会责任和诚信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这些事件不仅对消费者、捐赠人、受助的社会弱势群体造成了直接的物质损失,更是恶化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信任,对企业经营和公益事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危及社会稳定的大局。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国无信则衰”。有鉴于此,为了更好的践行社会责任,提高社会的诚信水平,营造社会和谐发展的环境,2011年12月17日,参加第一届“社会责任与诚信建设论坛”的企业和公益机构的代表形成如下共识:
一、 我们将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基本社会责任,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为消费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品质优良的产品和服务。
二、 我们将恪守法律和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对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要“待人以诚,给人以信”。
三、 我们将把实现机构发展与促进社会发展相结合,培育机构的核心竞争力,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社会利益与商业利益协调一致。
四、 我们将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和诚信建设,以“践行责任,恪守诚信”的行为促进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展现“负责任,讲诚信”的形象。
五、 “社会责任与诚信联盟”作为社会责任和诚信的共建平台,将为成员单位的社会责任与诚信建设以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六、 “社会责任与诚信联盟”欢迎有志于社会责任和诚信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加入我们的联盟,共同开展提升社会责任和诚信水准的各项活动,推进社会责任和诚信建设。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