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调查与维权》编委会采编人员公告  [jackqi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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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评审中华重点推广优质品牌的通知           ★★★
关于申请评审中华重点推广优质品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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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 12:59:35

中国国际品牌协会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下属机构——中国轻工投资发展协会(调研部)主管,中国国际品牌协会是遵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立民族志气,创世界名牌”的要求特别设立的,集经济开发、促进、协调、服务为一体的权威性机构,以培育和打造中国国际品牌为己任,全力使之跻身世界品牌行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为了与WTO接轨,适应国际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企业赢得广阔的市场份额,更好地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营造企业自身形象,经研究决定,现开展“中华重点推广优质品牌”评选、认证、推荐活动。

此次活动由中国国际品牌协会推广委员会全权负责,国际综合调研发展中心、中国新闻传播中心协助,具有评选、推介国内产品,帮助企业走出国门,科学系统地对产品进行权威性认证,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企业拓展商机等各项职能,为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无形价值、为企业打造品牌,使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助一臂之力。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在中国国际品牌协会主办的“中国国际品牌协会网”上,为获得中华重点推广优质品牌产品的单位推荐宣传三年,(期满后须重新审核及申请)。主要以(企业主页)电子期刊、全面介绍企业、近期动态、提供招商信息,同时在《中华品牌杂志》上定期刊登企业品牌推广经验等。

二、      组织品牌研究、创建、宣传、推广、咨询、服务等各项活动;

三、      组织跨国、跨部门、跨行业的创品牌经验交流活动,举办各种展览会等;

四、      保护、发展和提高企业已有的品牌,实施品牌策划,培育新的品牌,提高企业同国际品牌之间的竞争力;

五、对符号条件的企业产品授予“中华重点推广优质品牌”证书和铜牌。

中国国际品牌推广委员会本着为协会尽职和为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谨慎选拔、严格把关、合理推荐为原则,其选择标准如下:

一、  生产企业具备合法地位,即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证明),有关部门颁发的各有关证书(含商标注册证);

二、  产品符合生产标准,设计合理、安全、可靠,且外观包装精美,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三、  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为本行业优秀;

四、  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产品开发能力;

五、  产品按照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六、  生产企业无不良记录,属诚信型企业,且产品售价无暴利倾向,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凡符合上属条件的企业,产品类别与地区不限,均可报名申请,望广大企业积极响应。

   

                                 中国国际品牌协会推广委员会

                                 中国轻工投资发展协会(维权部)

                                    中国新闻传播中心

                                   二○○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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