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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茶品牌(普洱)“金芽奖”、“陆羽奖”评选活动
〈参评品牌企业、候选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
一、 候选品牌企业基本条件
1、 候选单位须为注册纳税的企业,且开展经营、茶业、纳税三年以上。
2、 最近三年依法纳税,未有主观故意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未 发生偷、逃、抗、骗税款行为,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3、 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出售的商品质量符合云南普洱茶标准的规定,出售的定量包装食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4、 经营中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现实犯罪纪录。
7、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三年内未因环境保护或其它违法经营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二、 工作程序
1、 推荐方式。候选品牌企业由云南省各地市农业局、各行业协会、商会、研究会、各大企业集团推荐(第市最多推荐30家候选品牌,注重行业的代表性)。
申报材料:候选企业提供申报材料报“中国茶品牌(普洱)“金芽奖”、“陆羽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申报材料包括:(1)300字企业简介材料;(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企业品牌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所获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营销业绩报表;企业近年信用获奖情况;(4)本企业品牌的标识(彩色图片)、寓意、内涵等相关简介(800字内);
2、 评审活动流程:
(1)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及国内外权威人士成立“中国茶品牌(普洱)“金芽奖”、“陆羽奖”
评审委员会
(2)评审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评。时间:2008年3月至4月份。
1企业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提供评审所需资料,评审委员会接受企业报名。2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评入围品牌。
第二阶段:复评。时间:2008年4月至5月
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入围品牌进行复评,确定复评入围品牌,并发出复评入围通知;
第二阶段:终评。时间:2008年5月至6月
评审委员会对复评入围品牌进入终评,确定终评结果,并向入围品牌发出终评上榜通知;主办单位向荣获2008中国茶品牌(普洱)“金芽奖”、“陆羽奖”企业及个人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
三、 参评企业收费标准:
1、 凡参评2008中国茶品牌(普洱)“金芽奖”企业填表后须交纳参评报名费:800元。
2、 经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企业进行初评、复评,最后终评入围品牌通知下达后须交纳评选推广费:壹万捌仟元整(含金质牌匾证书费、专家评审费、活动会务费、公示报道费、各大媒体报刊杂志、电视广告费等,品牌上榜企业颁奖晚会及品牌营销培训讲座等费用)。
四、 注意事项:
开展2008中国茶品牌(普洱)“金芽奖”、“陆羽奖”品牌评选活动是在中央五部委“共铸诚信”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下,为树立中国普洱茶的标杆品牌形象而进行的。希望各推荐单位注意推荐非国有企业,高科技企业,具创新和历史文化品牌及新生代品牌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以确保这一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中国茶品牌金芽奖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OO八、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