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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价值评价收费标准           ★★★
品牌价值评价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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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 12:00:00

品牌价值评价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资产评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分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为≤100万元,6‰;1001000万元,2.5‰;10005000万元,0.8‰;500010000万元,0.5‰;≥10000万元,0.1‰。

最终评价价值(万元)

各档差额计费率

实际应收费用(元)

100

6

6,000

1001000

2.5

6,00028,500

10005,000

0.8

28,50060,500

5,00010,000

0.5

60,50085,500

10,000

0.1

85,500

 

备注:1、品牌价值评价除评价费之外,不再设立其他项目,收取任何其他费用。2、品牌价值评价收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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