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调查与维权》编委会采编人员公告  [jackqi  2008年3月14日]        

子栏目: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品牌网--中国国际品牌协会 >> 企业文化 >> 学术天地 >> 企业文化正文
爱的定义(行为心理学随笔)           ★★★
爱的定义(行为心理学随笔)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9:11:24
爱是人类生活的永恒话题——这实际上还是一种保守而实用的说法,因为我要探讨的止限人类之爱,实际上,在动物界乃至整个生物界,爱都是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因此,爱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是一种生命现象,是与生俱来的属于生命本质的属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含蓄的少女们大可不必因谈“爱”而羞赧,成熟的先生们也无须因“爱”而张扬,对此,我要说,爱就是一杯美酒,摆在你面前,你无须刻意收藏或当作藏品一样去展示你的拥有或富有,你只须倍加珍惜、呵护,非常节制地品尝,那么,幸福就属于你了。
 在社会生活中,爱的现象可谓千姿百态,爱的感受更是千端万绪,不是甜酸苦辣可以一言以蔽之的。因此我在这里并不想描述大千世界中的风花雪月,也不想叩击芸芸众生的痴情绝恋,这些还是留给那些“读你千遍也不厌倦”或“为你伤心为你痛”的人来写更地道。基于爱是一种生命现象,与人的本性与本质相联系,因此,我打算从美学与哲学的角度来探讨一下爱的定义,尽管这是很枯燥乏味的差使。
 在社会生活中,爱与美是密切相关的两个哲学范畴,爱的定义是以美的定义为基础的。我曾在一篇美学论文中给美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美是感知的肯定的属性。这就是说,美首先是一种物质属性,是看的见、摸得着、听得到、至少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东西;其次美这种东西是肯定的,正面的,不排斥美的创造者与观赏者的;最后,美是必须能为人感知的,如果是谁都一无所知的东西,恐怕是无法成为“美”的。
 那么什么是审美呢?审美是在对象中直观自身。审美是审美主体即审美者对审美客体即美的观照活动,这个活动并非如看一眼、听一会儿或触摸一下那么简单,审美活动是主体通过对客体的审视观照从而发现自我、肯定自我的活动,譬如,一个喜爱红色的人,当他看到一个红色的物体时,这个物体的颜色不是排斥而是肯定的了他的以红为美的观念或情感,成了肯定他的对象,因而他认为这个物体的颜色是美的,他的这个从对象中直观自身的活动就是审美活动,他会因此而产生被肯定被确认的愉悦。类似的例子很多,平实的人以方正为美,却视流动线条为丑;科学的头脑喜欢精确的数据,但不感兴味于艺术的朦胧。
 爱也是如此,人类的爱情生活实质上就是一种特殊的审美活动。人的爱欲实质上是要把内在的审美感情外化而寄托到一个特定的对象身上,如果他(或她,以下不分性别)找不到这个对象,找不到确证自己的对象,他实际上就遭到排斥,他的爱的情感就会因为找不到寄托而飘浮在空中,因而会空虚和无聊。
 由于爱是一种寄托,是要在对象中确认自身,因此被爱的人大可不必太过张扬——我这样说,可能很多朋友并不喜欢,但我还是要说下去,因为你之所以被爱,不是单纯因为你身上的某些属性优越,而是这些属性确证、肯定了那个爱你的人身上的这类属性是合理的,你只是成了肯定确认他的对象,或者说你只是成了他自我欣赏的一面镜子。不过他是这样的,你同样也是这样的,二者相互欣赏、相互确认,理想的爱情就产生了。二者相互肯定的属性越深刻,越有内涵和活力,相互的吸引力就越大,爱的互动就越持久;反之浅薄的东西使爱昙花一现也就不足为奇了。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例子,二者之间共同兴趣不减,共同的话题越拓越宽,爱情就历久弥新,不仅走到一起而且上法院离婚的事对他们来说是鲜有所闻的。
 爱是对象性的。这一方面说明,爱不能只窝在心里,它需要一个存放的对象;另一方面也说明互为对象的属性应处相同的层次和平等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相互观照和确证关系,才能形成互动,才会有现实的爱情生活。现实生活中常有这样的现象,许多非常优秀的人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生活,不是因为自己不好,相反可能是因为自己过于优秀以至超群拔俗,找不到可以寄托自己的情感并来观照自己的对象,就像一朵美丽的花而遇不到审美的眼睛一样,只能孤独而寂寞的开放。因此没有爱的对象的人,其孤独、寂寞乃至痛苦是令人感动的,甚至是崇高的,应受到特别的尊重 。钟子期、伯牙的曲高和寡的故事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这类现象;无怪乎鲁迅先生也有“人生得一知已足矣”的感慨,毕竟超越也会是一种痛苦。
 有的朋友会反驳说,我要爱一个人,不管他好不好,我都会爱他。这种现象确实存在的,在我的理论中也可以得到容易的解释。“爱你没商量”只是一个很形象的说法,实际上,爱一个人总还是有一些理由的。人是很复杂的存在,简单的好坏很难说明问题。爱一个人即使一见钟情,总还是因为发现了他身上的闪光点,也就是我所说的对象化的属性,并且和自己的属性相观照而产生了心灵的共鸣,这是爱的前提,只是当事人并不十分清楚而已。在心灵共鸣的情况下,人们会强化那些对象性的东西而把排斥自己否定自己的非对象性的东西加以忽略,这就是情人眼中出西施的道理。一旦对象性的东西得到强化和突出后,那些非对象性的东西如通常说的缺点往往会被包容,甚至成为爱的对象,成语说爱屋及乌是很有道理的。美学中有“审美移情”的说法,也含有这个意思。举个例子说,一个以潇洒为美但讨厌吸烟的女士一旦爱上一个很潇洒也很会吸烟的男士,她很可能在迷恋他的潇洒的同时认为他吸烟也是一种风度。这种现象不是很容易解释吗?
 人们常说爱是自私的,有网友在文章中也写道:爱具有独占性。一点不假,爱具有独享性,这是个很重要的爱情现象。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时,他会把他看成属于自己唯一的情感寄托的对象,即使有类似的对象出现,他也可能不感兴趣,这就人们常说的忠贞。当对象成为“我”的对象时,他就应该是属于“ 我”的,别人就不能和我分享。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现象呢?这是由于每个人都需要保持与众不同的个性的心理所决定的。个性具有排他性。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存在价值是唯一的,能够寄托自己内在情感并来确证自己的对象自然应该是唯一的,两个互为对象的组合之外如果出现第三个对象,个性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在这里我可以这样说,两个互为对象的爱情就让两个人独享吧,爱情如果用来分享那味道至少要淡许多。
    单恋也是很普遍的爱的现象。除了现实的因素如时间空间、观念偏差、父母反对等因素阻碍外,对象的失落是造成单恋的主要原因。甲爱上乙,把乙当成肯定自己的爱的对象,但在乙看来,甲的主要属性不能肯定甚至排斥自己,于是甲失落了自己的对象乙,甲的单恋就注定了。换句话说,甲以漂亮为美,乙很漂亮,可乙以诚实为美,丙很诚实但喜欢洒脱,这样的现象必然产生单恋,许多三角恋大抵也是由此风生水起的。
 爱的现象大多发生在异性之间,因此爱是不能排斥性爱的,性往往是爱的基础,但这并不等于说爱与性爱是一回事。爱作为一种生命现象,根源于人这种生物的原始本能,当人类尚处于低级动物时,隶属于生命本能的性爱就是爱的全部。随着人的精神领域的拓展,人的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性爱就被人类日益丰富的精神需要所涵盖,从而升华为超越动物本能而凝聚人类高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的精神现象。因此,爱是人类需要在对象中确证自身的精神现象,它不排斥性爱,但只把性爱当作爱的自然的延伸。
 正因为爱是不排斥性爱并且超越、凌驾于性爱之上的精神现象,所以现实生活中的有性无爱或有爱无性的现象就不难理解了。很多人即使娶妻生子甚至夫妇白头偕老了,却常常抱怨没有爱情,有的子孙满堂的人还会说不知爱的滋味。现在跑到法院闹离婚的夫妻,其呈堂供述的理由不外有二,其一是性生活不和谐,连走到一起的最原始的理由就没有了,不离又待何时!其二是说没有感情,除非是对爱情生活麻木的人,否则摆脱痛苦的无爱的婚姻就是唯一的无奈的选择。二者之外,说家庭暴力、物质生活艰难的也有,但都是表象化的,其根源不出其右。无爱的婚姻大多还在延续,其动力源于责任。封建时代的婚姻往往先于爱情,而且很稳定,但稳定的原因是服从于礼制及其道德的责任。有爱无性的爱情现象也有,只是比较罕见而已,这类情况大多源于时空阻隔或外部社会势力的干涉,弄成“我所思兮在泰山”或“棒打鸳鸯两下飞”的悲情绝恋;好象史书上就有鸿雁传书相爱终生却未得一见的例子。说起来怪让人压抑的。
 由于爱和性的剥离,所以许多追求爱情的人当肯定自身、确认自身的爱的对象迟迟不出现的时候选择了独身。独身的人虽然不排除部分是因为对婚姻及其相关责任的恐惧,但许多人却是源于对理想化的爱情的执着追求,他们不愿沦为性的奴隶而对超越物欲本能之上的精神生活充满着热切的向往,因此,独身的人是值得社会尊重的,因为人献身于精神比之献身于物欲要崇高得多。这里有必要提一下,我们的社会是不大尊重独身的,但这种情况正在逐渐改善。
    用爱与性剥离的观点来解释人们感兴趣的婚外情和婚外性现象应该来说是比较容易的,至于评价起来则比较难,这既取决于评价者对婚姻、爱情以及性所持的立场,还取决于社会族群的道德伦理观念和生命价值取向。我在这里也就讳莫如深了。
    性解放理论的提出已有好多年了,并且还出现过如嘻皮士之类的实践性部落,但至今仍未形成人类爱情生活和婚姻生活的主流,可见其市场还是很小,其合理性自然就值得怀疑了。性解放论者只不过是出于对现代文明束缚的义愤和叛逆,正如各个国家各个时代都会有几个站出来反对科学、反对进步的隐逸之士一样,他们是时代的另类,有时甚至可以形成昙花一现的时尚,但要把人类生活回归到树叶遮体的时代显然是比较荒唐可笑的。不少中国男女认为西方人性很开放,这大概也是一个误区,至少西方人对爱情是非常严肃的,异性间是不轻易说“我爱你”的,远不像我们的先生女士所理解的那样“顺口溜”。我认为,这在人类生活的文明史上,是一个进步。
    人是自然的存在物,又是精神的存在物。随着人的发展,人的精神将越来越丰富,越来越高尚,人类的爱情生活也将更有内涵,更多姿多彩。如果我说,爱是从对象中直观自身的精神活动,先生们,女士们,你们同意吗?
企业文化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企业文化:

  • 下一篇企业文化: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栏目导航
    品牌资讯
    品牌学堂
    品牌传播
    品牌推广
    品牌展示
    品牌管理
    品牌人物
    品牌网站
    品牌创意
    品牌经理
    品牌案例
    品牌营销
    认证培训
    关于我们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