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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持有者赢了“家福来”纠纷           ★★★
商标持有者赢了“家福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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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5 11:41:12
都是卖电器的商铺,一家在四川省绵阳,一家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因为都取名为“家福来”,两家商铺在法庭上“打”得面红耳赤。四川省高级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由于“家福来”这个字号在2004年已由绵阳的家福来电器商铺取得了商标使用权,大邑的家福来必须改名,并赔偿绵阳家福来经济损失3万元。
  据介绍,2004年7月16日,绵阳一电器商行与持有家福来注册商标的谢某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谢某将家福来商标许可给该电器商铺使用。之后,绵阳家福来发现在大邑县境内,也有一家打着家福来名号的电器公司,而且其店标上标明“家福来电器超市”,其广告招牌及超市内的阶梯上标明有“家福来电器”字样。随后,绵阳家福来将大邑家福来告上法庭。
  该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绵阳家福来和大邑家福来同属于家用电器销售的服务性行业,两者在服务端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基本相同,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两者存在特定联系并造成误认。大邑家福来的行为构成了对绵阳家福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大邑家福来必须改名,并赔偿绵阳家福来经济损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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