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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注册商标”收展示费公告费 都是骗局!           ★★★
“注册商标”收展示费公告费 都是骗局!
副标题: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华商标超市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27 9:30:49

 

   

 商标注册中有一个很常见的骗局,经常被拿来使用。就是在商标已经公告或快要公告的时候,突然收到某些机构发来的函件,称要收取商标展示费,或商标公告费多少多少元。而且还经常用很官方的口吻强制性的告知,让企业误以为对方是商标局,而这个步骤是官方必须的步骤。

因为钱的数目也不大,八至九百,很多企业纷纷上当,直接汇款。而且这招骗术还在被这些机构重复使用,总有企业上当。因此中华商标超市网(http://www.gbicom.cn)在此特别提醒客户,凡有电话称“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汇款进行公告作宣传的”,可能是骗局。注册商标时除了1000元官费,国家商标局不会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案情回放:

扬州市工商部门近期接到不少企业的反映,其在注册商标后,有电话称“国家工商总局”将对其注册的商标进行公告,并要求汇款至某账号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公告并作宣传。

其实,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已经缴纳了相关费用,不会也不可能委托其他组织收取所谓“公告宣传费用”。

工商人员提醒,国家工商总局作为国家行政机构,不可能为企业进行宣传而收取相关费用,企业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辨别真伪,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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