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度网站侵犯商标权一案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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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4 10:4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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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旗下公司状告法庭的百度网站一事有了新进展。上海市高院驳回了“百度”管辖权上诉 维持原判,拖了半年的“大众搬场”状告“百度”一案将于近日在上海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据了解,上海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前不久发现,百度 网站的“竞价排名”和“火爆地带”栏目网页中出现了大量假冒大众搬场名称甚至商标的链接网站, 给自己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其不利影响。于是,大众搬场公司于今年5月9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百度网站侵犯商标权。被告百度网讯公司则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自己是 百度网站(www.baidu.com)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和经营人,被告百度技术公司和百度技术公司上海分 公司与本案无关,要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站.长.站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百度技术公司上海分公司为被告百度 技术公司的分支机构,被告百度技术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住所地在嘉定区,以及涉嫌侵权的“竞价排名 ”栏目投放广告的联系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均属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二中院具有管辖权。据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被告北京百度网 讯科技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后又上诉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 原告提供的诉状及证据材料表明,上诉人在百度网站上注明“百度上海”“百度上海竞价排名”的地 址,以及该地址系涉嫌侵权的“竞价排名”场所之一,也即与本案有关的侵权行为地之一。根据法律 法规,有关地址属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该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因此驳回了百度的上诉 ,维持原判。
据悉,该案件近日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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