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调查与维权》编委会采编人员公告  [jackqi  2008年3月14日]        

子栏目: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品牌网--中国国际品牌协会 >> 商标频道 >> 商标转让 >> 商标频道正文
注册商标转让是不是必须有转让协议?           ★★★
注册商标转让是不是必须有转让协议?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22:46:19
由于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使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商标权移转的结果,而且也影响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保证商标转让的合法进行,保护利害关系人及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在本案中,甲、乙就商标转让达成口头协议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或者两厂直接、共同向商标局递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该共同申请行为将被视为两者达成了转让注册商标的合意。
    商标局收到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有关文件之后,经过审查核准之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商标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属于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将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频道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商标频道:

  • 下一篇商标频道: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栏目导航
    品牌资讯
    品牌学堂
    品牌传播
    品牌推广
    品牌展示
    品牌管理
    品牌人物
    品牌网站
    品牌创意
    品牌经理
    品牌案例
    品牌营销
    认证培训
    关于我们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