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旨在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及留学生企业的发展。进入创业中心的科技企业,可享受中国政府规定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可享受上海市政府及徐汇区政府制定的各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按照国际孵化器要求建立的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旨在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扶持留学生企业发展。进入创业中心的企业,可享受中国政府规定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可享受上海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创业中心优惠政策
1.进入创业中心的留学生企业和中、小型外资科技型企业及研发机构可享受开发区内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经市科委或徐汇区科委认定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免税期满后(市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创业中心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一般科技企业(包括与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企业)所得税二年全返。
4.新成立和新注册徐汇并入驻孵化基地孵化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25%和营业税,由区科技发展资金三年内给予50%支持。
5.新办的电子信息内资企业,经审定后,对上缴的所得税前三年给予免税或返回,后三年减半返回企业;对上缴的增值税中属地方的25%部分和上缴的营业税在二年内按50%比例给予返回。
6.新办的从事生物医药保健品开发和研制的内资企业,经审定后,对上缴的所得税前三年给予免税或返回,后三年减半返回企业;对上缴的增值税中属地方的25%部分和上缴的营业税在三年内按50%比例给予返回。
企业入驻步骤
一.创业中心目前有4个基地,它们分别是: 1. 宜山路900号科技大楼孵化基地合计建筑面积11900平方米。 2. 桂平路680号创业中心大厦合计建筑面积17174平方米。 3. 桂平路495号15号楼创业中心分部,合计建筑面积2884平方米。 4. 桂平路715号科技一村,合计建筑面积2315平方米。
二.进入创业中心基地的企业要求和步骤 1. 进入创业基地的企业,应从事以下规定范围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 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相关的经营、服务业务: 1)微电子信息技术及其产品; 2)光纤与现代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产品; 3)激光技术及其产品; 4)光、机、电一体化及其产品; 5)生物工程技术及其产品; 6)新材料技术及其产品; 7)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及其产品; 8)航天技术; 9)其他高新技术及其产品; 2. 要求进入创业基地的进驻企业应由创办人或主办单位向创业中心 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1)创业中心企业进驻申请表及登记表(各1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章程、企业近期的经营计划(各1 份) 3)已开办的科技经营机构须交验科技经营证书、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4)创业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企业入驻步骤 企业提交入驻材料→ 企业发展部初审 →总经理室审定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孵化协议
Email:28424076@163.com 电话:13611920058姚先生 上海宗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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